关于厅行政单位代管事业单位分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 
关于厅行政单位代管事业单位分设有关事项的通知

 

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,厅属各单位:

    经2007年9月21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,从即日起,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、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、云南省劳动保障法律咨询服务中心4家事业单位正式分设,各自履行法人的责任和义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分设单位人员定岗

按本人身份界定。确因工作需要相互借用的,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协商,报分管厅领导同意,到厅人事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   二、分设单位的主要职能

    (一)厅信息中心主要职能:

    1、拟制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规划、制度、技术规范和标准。

    2、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络系统、应用系统的研发和推广应用,技术培训及技术支持。

    3、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的协调管理工作。承担省级数据中心网络、业务系统、交换平台和宏观决策系统、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及运维、技术服务。

    4、承担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。

    (二)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职能:

    1、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和提供技术服务。

    2、负责组织实施全国、全省统一职业技术鉴定、新职业试点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、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、职业院校毕业生鉴定、技师社会化考评等。

    3、负责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管理和国家题库、云南省分库的维护;负责组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、考评人员队伍和质量督导员队伍;参与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年检工作。

    4、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、技术和方法研究。

    (三)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主要职能:

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岗位考核的规划和培训、鉴定、评审工作。

    (四)云南省劳动保障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要职能:

    1、法律咨询服务。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咨询服务。

    2、劳动保障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。对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及政策培训、专题讲座。

    3、劳动争议案件咨询、代理。起草法律文书,提供案件咨询,调查取证,纠纷调解,代理出庭。

    4、实施劳务派遣。根据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,实施劳务派遣。

    5、劳动保障业务代理。受企业、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劳动者的委托,代办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事务。

    6、劳动保障国际交流与合作。承担劳动保障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项目在云南省的实施。

    7、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援助。

 

 

 

二○○七年九月二十五

 来源:  更新时间:2007-10-08  阅读次数: